11月25日,方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與江西省萍鄉市人民政府在深圳簽署關于在萍鄉市投資建設太陽能光伏發電站的合作協議。根據協議,由方大新能源公司于2014-2017年在江西省萍鄉市投資、建設、經營總容量500MW的太陽能光伏分布式發電站項目。
根據本次協議,萍鄉市政府為方大新能源公司發展太陽能光伏電站項目提供租賃用地,協調處理項目建設中有關電站建設配額、項目備案、電網并入等事宜,項目享受國家、省有關太陽能分布式電站的各項優惠政策。本項目預計投資總額約為40億元,單個20MW太陽能光伏電站建設周期約為3至6個月,系統設計壽命25年。項目分別享受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國能新能[2014]406號)及江西省政府《加快推進全省光伏發電應用工作方案》等政策補貼。
方大集團于2014年6月21日成立方大新能源公司,隨后,方大集團便獲得中國銀行深圳分行授信。本次協議的簽訂是方大集團發展太陽能光伏產業戰略的實施,有利于迅速形成公司新能源產業的盈利能力,為公司帶來較穩定的收入,可能對公司未來收入、利潤構成產生重大影響,方大集團新能源產業正向前有力推進。
經過三十多年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國的能源消費大幅增長,中國已成為能源消費大國,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化石能源消耗劇增,但中國本身煤炭、石油、天然氣等產量遠不能滿足經濟發展對能源的需求,且化石能源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隨著時間的推移,其價格必將因儲量的減少和開采量的下降而上漲,再之,化石能源對環境、氣候有嚴重影響。大力發展清潔、可再生能源是中國經濟發展戰略的迫切需要。太陽能光伏發電是可再生能源家族的重要成員之一,大力發展太陽能光伏發電是有效緩解電力緊張的途徑。因此,國家高度重視太陽能光伏電站的發展建設,不斷推出促進光伏發電的政策,太陽能光伏已成為國家鼓勵和大力扶持的產業。2014年9月2日國家能源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國能新能[2014]406號),2014年8月6日國家發改委印發了《單位國內生產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責任考核評估辦法》(發改氣候[2014]1828號),碳減排指標完成情況已正式列入政績考核。隨著國家政策的不斷推出和落實,中國太陽能光伏產業將進入快速發展時期。萍鄉是江西省較早建設太陽能光伏電站的城市,有較好的太陽能產業鏈和大力發展太陽能光伏電站的條件。目前,萍鄉市正在大力打造綠色經濟核心增長極,已將太陽能光伏等新能源產業列為經濟發展的戰略先導產業和支柱產業。方大集團與萍鄉市政府簽訂發展太陽能光伏電站協議對方大集團的太陽能光伏產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