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李曼寧
今年兩會,全國人大代表、方大集團董事長熊建明攜多份建議上會。作為民營企業家的代表,熊建明持續關注民營企業營商環境的優化問題,圍繞該主題,今年他提出了規范市場招投標行為、完善經營異常企業注銷程序等建議。
熊建明認為,我國的營商環境整體上在不斷提升改善,但目前還存在一些不利于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現象,如有些地方在政府采購、項目招標中,設置傾向本地企業的條件,排除外地企業等。
為此,熊建明建議,禁止要求外地企業在本地設立分支機構或通過與本地企業合資合作成立公司才能參與投標。“要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要確保各類合規企業從形式上和實質上都能公平、公正地參與市場競爭,在市場準入、政府采購、項目投資、項目招投標等方面真正實現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毙芙髡f。
針對規范市場招投標行為,熊建明還建議政府項目或國企項目的采購和招標,采用“最優價中標法”,綜合評價企業資質、技術、實力、品牌、價格等綜合因素確定中標單位,避免劣質企業驅逐優質企業現象。他表示,目前部分地方政府或國企項目以“抽簽”形式確定中標單位,有的仍發生不具實質資質的企業(掛靠企業)以最低價中標,導致產品質量和安全很難得到保障,這些做法不利于鼓勵企業創新和提升產品質量。
商事制度改革以來,市場主體數量得到快速增長,在市場準入高效便捷的同時,退出渠道的通暢性仍待提高。“經營異常企業的長期存在增加了投資人的行政、稅務等投資風險,擠占了社會資源,增加了行政成本,企業數據失真,不利于凈化營商環境?!毙芙髡f。
就如何完善經營異常企業注銷程序,熊建明建議,一方面,對營業執照被吊銷、無經營、無債權債務關系的經營異常企業允許正常存續的股東在無法召開股東會的情況下進行工商注銷或者允許已注銷法人股東的股東作為繼受人承擔清算注銷的義務,加快經營異常企業出清。另一方面,加強法人股東注銷前對其投資公司處置的規范和管理,明確法人股東注銷前需先處理其投資公司后再行清算注銷。
此外,為營造更好的營商環境,熊建明從法治等角度,提出了關于加快涉企行政、刑事久拖不結案件清理的建議,以及關于加快國有企業清償欠款的建議等。